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第711號修訂)的規定,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則,本機關編制《余姚市政府信息公開指南》(以下簡稱《指南》),為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依法獲取政府信息提供服務。 本《指南》實時更新。
余姚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是全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主管部門,負責推進、指導、協調、監督全市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市營商環境建設辦的信息公開由市營商環境建設辦公室負責,市政府各部門的信息公開由信息生成和保存的機構負責。
政府信息公開分為主動公開和依申請公開。
一、主動公開
(一)公開范圍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第十九條、第二十條、第二十一條規定主動公開由市營商環境建設辦公室制定的政府信息,主要是:
? ? ?●機構設置、主要職能、辦事程序;
? ? ?●行政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
? ? ?●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專項規劃、區域規劃及相關政策;
? ? ?●行政事業性收費的項目、依據、標準;
? ? ?●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信息;
? ? ?●財政預算、決算報告;
? ? ?●政府集中采購項目的目錄、標準及實施情況;
? ? ?●行政許可的事項、依據、條件、數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請行政許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錄及辦理情況;
? ? ?●重大建設項目的批準和實施情況;
? ? ?●扶貧、教育、醫療、社會保障、促進就業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實施情況;
? ? ?●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預案、預警信息及應對情況;
? ? ?●環境保護、公共衛生、安全生產、食品藥品、產品質量的監督檢查情況;
? ? ?●城鄉建設和管理的重大事項;
? ? ?●社會公益事業建設情況;
? ? ?●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遷及其補償、補助費用的發放、使用情況;
? ? ?●搶險救災、優撫、救濟、社會捐助等款物的管理、使用和分配情況;
? ? ?●工作動態;
? ? ?●人事任免;
? ? ?●職權公開;
? ? ?●其他依照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應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
? ? ? ?具體參見《余姚市營商環境建設辦公室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目錄清單》(附件1)。
? ? ? (二)公開形式
建立健全政府信息發布機制,將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通過“中國余姚” 政府門戶網站、政府公報、互聯網政務媒體(微信公眾號“余姚發布”等)、新聞發布會及報刊、廣播、電視媒體等途徑予以公開。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也可以在市政務服務中心、市檔案館、市圖書館等場所設立的現場查閱點查閱。
(三)信息分類和編排體系
按照“政府信息目錄編制要充分體現‘五公開’、政策解讀、輿情回應、公眾參與”的要求,當前政府信息按照組配分類和政務“五公開”進行編排。其中,組配分類有“法規文件、年度工作報告、工作機構及主要職能、領導及分工、組織機構、及辦公室文件、會議的主要內容、工作報告、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專項規劃、市政務辦預算、決算報告、市營商環境建設辦公室預算、決算信息、市營商環境建設辦經濟和社會發展的主要統計信息、市營商環境建設辦人事任免”等內容;政務“五公開”分類有“決策公開、執行公開、管理公開、服務公開、結果公開”信息內容。
信息公開目錄以分類導航區、檢索區和目錄區來展示相關內容。檢索區分別提供全站搜索和關鍵字、全部、標題、索引號、文號、正文、發布機構、日期等精準檢索2種方式;目錄區顯示索引號、標題、發布單位、發布日期等內容。具體信息編排包含了索引號、主題分類、發布機構、文號、公開日期、正文等內容。
(四)公開時限
屬于主動公開范圍的政府信息,自該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公開。法律、法規對政府信息公開的期限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二、依申請公開
(一)受理機構
市營商環境建設辦公室接受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向余姚市營商環境建設辦公室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二)申請條件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以向余姚市營商環境建設辦公室申請獲取相關政府信息。
外國人和外國組織申請獲取依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的,根據國際法規定的原則,按照對等的原則處理。
? ? ? ? (三)申請方式
申請人向市營商環境建設辦公室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應填寫《余姚市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附件2)。
1.網上申請。
電腦端:申請人可登錄余姚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政府信息公開”版塊的“依申請公開”,或登錄網址:https://mapi.zjzwfw.gov.cn/web/mgop/gov-open/zj/2002446329/reserved/index.html#/?areaCode=330281,提交申請;手機端:申請人可通過“浙里辦”APP的“浙里公開”應用中“依申請公開”功能提出申請。開放時間為:每日8:00—20:00。
2.書面申請
申請人可從“中國余姚”政府門戶網站政府站政府信息公開專欄下載《申請表》或向受理機構領取書面《申請表》,填寫《申請表》并在信封左下角或傳真明顯位置注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字樣,通過信函、傳真等方式向受理機構送交。
3.現場申請
申請人可以到市營商環境建設辦公室申請獲取政府信息,并填寫《申請表》。采用書面形式申請確有困難的申請人可以口頭提出,由受理機構代為填寫《申請表》。
申請人以方式1和方式2提出申請時,受理工作機構認為需要當面核實有關材料的,可以要求申請人到指定的地點接受核實。
市政府辦公室不直接受理通過電話方式提出的申請,但申請人可以通過電話咨詢相應的申請事項。
(四)申請辦理及時限
市營商環境建設辦公室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出的申請后,應當及時進行審查。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內容不明確的,應當給予指導和釋明,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告知申請人作出補正,說明需要補正的事項和合理的補正期限。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補正的,視為放棄申請,本機關不再處理該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市營商環境建設辦公室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能夠當場答復的,即當場予以答復;不能當場答復的,自收到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需要延長答復期限的,經本機關分管負責人同意并告知申請人,延長答復的期限最長不超過20個工作日。
(五)申請人需要提交的材料
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1.《余姚市人民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
2.申請人身份證復印件或戶籍證明,
3.低收入者證明(申請減免費用者提供),
4.委托他人代辦時提供代辦人身份證復印件和委托授權書。
法人或其它組織申請需提供以下材料:
1.《余姚市人民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
2.經辦人身份證復印件,
3.機構代碼證復印件(加蓋公章),
4.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身份證復印件,
5.授權委托書(加蓋公章)。
(六)收費
市營商環境建設辦公室依申請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費用。但是,申請人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數量、頻次明顯超過合理范圍的,本機關可以收取信息處理費。收取信息處理費的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財政部門、全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制定。
三、監督和救濟途徑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市營商環境建設辦公室未按照要求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或者對政府信息公開申請不依法答復處理的,可以向市政府辦公室政務公開科提出,電話:0574-89282150。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市營商環境建設辦公室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向寧波市人民政府辦公廳投訴、舉報,電話:0574-89186110。也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四、工作機構
余姚市營商環境建設辦公室是市政務服務中心窗口行政審批與服務信息公開的統一組織協調機構。有關信息如下:

? ? ? ? ? 地址:余姚市梨洲街道譚家嶺東路2號南雷大廈26層
? ? ? ? ? 郵編:315400
電話:0574-62727818
舉報電話:0574-89553652
辦公時間(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 1:30~4:30
(節假日、公休日調休假按國務院辦公廳通知執行,夏令與冬令時間起始日期調整另行公告)
網上申請。電腦端:申請人可登錄余姚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政府信息公開”版塊的“依申請公開”,或登錄網址:https://mapi.zjzwfw.gov.cn/web/mgop/gov-open/zj/2002446329/reserved/index.html#/?areaCode=330281,提交申請;手機端:申請人可通過“浙里辦”APP的“浙里公開”應用中“依申請公開”功能提出申請。開放時間為:每日8:00—20:00。
余姚市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申請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