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關于余姚市2024年人大建議政協提案辦理情況的報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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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總體情況 市十八屆人大三次會議和市政協十四屆三次會議以來,市政府共辦理人大建議政協提案461件,其中人大建議195件,政協提案266件。自3月15日全市建議提案交辦工作會議后,87個承辦單位認真貫徹落實會議精神,切實履行“一把手”負責制,細化辦理工作方案,明確辦理工作目標,落實辦理工作責任,全市建議提案辦理工作按照“交辦后3個月內完成辦理”的工作要求基本完成。同時,今年,市政府領導領辦的重點建議和重點提案共29件,各位市政府領導已全部完成面商或專門聽取匯報(市政府主要領導領辦市政協全體會議提案除外)。今年辦理工作主要呈現以下三個方面特點: 一是提案建議反饋時間提前。以往在承辦單位辦理答復后,有些代表委員的認可度不高卻又礙于“情面”,往往會擱置很長時間再進行反饋,甚至有些會在第二年“兩會”召開前進行反饋,雖最終反饋意見為滿意居多,但凡是反饋時間長的,更多的是“無聲的吶喊”。較之以往今年反饋時間大大提前,主動反饋時間提前說明代表委員對建議提案辦理結果的質量認可度提升。在461件人大建議政協提案中,已收到代表委員反饋407件,反饋率88.29%。對辦理結果滿意的397件,占97.54%;基本滿意的7件,占1.72%。對辦理結果未反饋不滿意的情況。 二是代表委員工作滿意率提升。為切實提高建議提案辦理質量,確保有問題的工作提早掌握、及早改進,今年我們聯合市人大和市政協,在三個月辦理期限到期后,第一時間主動收集匯總代表委員的反饋信息,掌握代表委員真實想法,對問題案件進行退辦、要求重辦。案件的重辦一方面進一步壓實了部門的工作責任,另一方面切實提升了代表委員對部門工作的認可度。其中,對辦理工作滿意的399件,占98.03%;基本滿意的5件,占1.23%。對辦理工作未反饋不滿意的情況。 三是機制創新為辦理工作加分。為進一步提升基層政府與人大工作緊密度,今年,我們會同市人大首次創新性開展了“市鎮兩級人大聯動督辦”機制,要求各承辦單位與代表面商時,至少邀請1次屬地鄉鎮(街道)人大負責人進行三方面商,保障屬地鄉鎮(街道)人大對本選區代表建議辦理情況的知情權,也能通過屬地人大更好地把代表們的意見真實反饋給承辦單位。各承辦單位較好的落實了此項新制度,取得了不錯效果,得到了人大代表的普遍認可。 二、主要存在問題 雖然相比以往,提案建議的辦理質量、效率有了較大提升,但在征求代表委員的意見建議后,仍反饋有不少問題,主要表現在以下三個方面: 一是辦理反饋時間超限。按照辦理規則及交辦會議上的要求,所有主辦單位需在交辦會議召開后三個月內完成答復并上傳建議提案系統,我們也定期督促有關部門抓緊時間進行辦理反饋。但截至交辦期止,人大建議195件中,已答復192件,答復率為98.46%,有3件未在系統中反饋(其中市住建局2件,河姆渡文化旅游集團1件),政協提案266件,除市領導領辦市政協全體會議提案外,已答復258件,答復率為96.99%,有7件未在系統中反饋(其中市住建局1件、融灣新城開發建設中心1件、河姆渡文化旅游集團3件、市文聯1件、鳳山街道1件)。 二是案件辦理質量不高。代表委員對建議提案辦理工作的意見,主要集中在辦理質量不高、落實解決問題力度不夠等方面,沒能做到有目標、有規劃、有抓手、有方案,與代表委員能落到實處、見到實效的期望仍有差距。特別是對一些綜合性強、涉及范圍廣、需要多部門協同辦理的工作,有的承辦單位在辦理過程中“單兵作戰”現象依然存在,僅以職責所限為由答復代表委員(人大32號件;主辦單位為市商務局);有的承辦單位對去年承諾完成的事項或列入計劃完成的事項,沒有持續跟蹤落實,導致同一問題反復提(去年人大86號件、今年人大56號件換了個代表繼續提;主辦單位為市水利局);有的承辦單位片面強調客觀原因、財力限制等因素,未能迎難而上,提出建設性辦理意見,存在“重答復、輕落實”的問題(政協140號件;主辦單位為市教育)。 三是工作重視程度不夠。相比客觀上案件辦理質量的高低,更讓代表委員們在意的,是承辦單位在主觀上的重視程度。建議提案都是代表委員在慎重選題、反復思考后,經過深入調查研究,最終優中選優提出的,凝結了他們的智慧和汗水,承載著群眾的愿望和呼聲。但個別承辦單位重視不夠,前期不對接、不跟蹤、不真正抓工作落實,答復內容空洞、搞文字游戲(人大116號件;主辦單位為市住建局);個別主協辦單位在辦理意見上互設前提,致使問題解決懸空(人大73號件;主辦單位為市資規局,協辦單位為市經信局、市環保局、市文廣局);個別協辦單位由于沒有“滿意度”的約束,對協辦工作重視不夠(人大15號件,協辦單位為聯通、電信、移動);個別承辦單位反饋給代表委員的函件隨意上傳,沒有按規定采用單位紅頭函件(人大163號件;主辦單位為生態文明促進中心),或答復事項與實際情況不符(政協82號件,提案辦理過程中只聯系過委員1次,而在答復中寫了已面商3次;主辦單位市住建局)。 三、下步工作打算 我們將堅持案件本身的問題導向、代表委員的滿意導向,進一步督促壓實承辦部門的主體責任,督促落實切實可行的工作舉措,把每一份提案建議作為政府聯系人大、政協工作的助推器,在推動建議提案辦理工作再上新臺階的同時,切實夯實政府工作基礎、推動民生事業發展。重點抓好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是高效率抓辦理。對于反饋時間超限、工作重視程度不夠的單位,按照規定給與全市通報并抄送人大政協,視情予以年底考核扣分。針對辦理過程中出現的代表委員對工作辦理不滿意、答復不及時不規范不到位等問題,通過點對點的形式通知有關單位,責令限期閉環整改,要求有關單位主要負責人親自與代表委員進行面對面的溝通答復,督促有關部門要在“真誠答復”上下功夫,該告知的事項都需要全面清楚地告知,該表明的態度都需要明確堅定地表達,避免因雙方信息不對稱、態度不真誠而影響建議提案辦理評價。 二是高標準抓推進。進一步加強與市人大、市政協的溝通聯系,共同探索辦理機制、創新辦理方式、注重辦理實效。進一步做好對承辦單位辦理工作的督促指導,充分調動協辦單位主觀能動作用,既要量力而行,又要盡力而為,確保政府的每一分財力都發揮最大效用,方案的每一個細節都能落到實處、見到實效,分層分類推動建議提案由“紙上”落到“地上”。特別是針對部分“反復提”“多人提”的建議提案,積極協調好主協辦單位,必要的時候視情提交辦公室分管條線進行統籌協調,切實在“真正解決”上下功夫。 三是高站位抓提升。積極辦好代表委員建議提案辦理“后半篇文章”,持續跟蹤落實各項承諾事項,隨時反饋后續進展,鞏固辦理成果、提高辦理績效,不斷增強辦理工作的針對性和實效性。同時,我們將會同市發改局,把代表委員提出的建議提案由點及面、舉一反三,從中挖掘一批具有代表性、群眾有呼聲、能立竿見影的工作,作為我市十方面民生實事的建議進行整理歸納,努力把建議提案辦理工作轉化為持續提升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和滿意度的長效推動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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