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余姚市朗霞小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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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類別:小學 學校性質:公辦 聯系電話:0574-62191631 學校簡介: 余姚市朗霞小學,始辦于清宣統三年(1911),由本鄉大姓(楊、徐、顧、洪)宗祠祠董為本姓子弟執掌興起辦學,辟舍顧宅(現河東顧家祠堂顧鴻逵余屋),命名“成一”學堂。“成一”學堂創辦以來,五次遷校址,十一次易校名。歷經滄海桑田,在風雨中已走過了112年的辦學歷程,造福桑梓以萬計。現校區1998年成立,現為朗霞街道中心小學。學校占地近20000平方米,目前擁有教學班24個,教師55人,下轄永和路分校區一個,擁有教師12名,教學班級7個。 學校以“育人為本、知能合一、立足未來、服務社會”為辦學宗旨,以“面向全體、優化基礎、注重特色、和諧發展”為辦學理念,以“以德立校、依法治校、教研興校、質量強校”的治校方針,以“成一”文化引領學校發展,加強科學民主管理,營造良好校園文化氛圍。以秉承百年朗小人敬業奉獻的務實風格,擁有一支師德高尚、業務精良的“成一”教師隊伍。以“成于德、成于行、成于勤、成于健、成于美”五大“成一”課程群為載體,培養“成德、行一、勤學、健體、尚美”的“成一五好少年”。學校堅持“和諧校園”、“籃球校園”、“安全校園”、“禮儀校園”、“幸福校園”為辦學特色,以“健康、聰慧、高尚、快樂”為校訓,確定《啟航》為校歌。每年 10 月 6 日為校慶紀念日。確定下圖為校標:
百年朗小的發展,離不開朗霞這方沃土的滋養,一代代朗小人的開拓進取,才鑄就了如今余姚市朗霞小學百年朗小的豐厚底蘊。自1998年以來,學校先后獲得了全國籃球項目特色學校、浙江省標準化學校、浙江省衛生先進單位、浙江省示范學校食堂(A級)、浙江省健康促進學校、寧波市行為規范示范學校、寧波市現代化達綱學校、寧波市文明學校、寧波市巾幗文明示范崗、寧波市衛生工作先進單位、寧波市書法實驗學校、寧波市四星級黨組織、寧波市綠色學校、余姚市先進學校、余姚市德育先進集體、余姚市首批校本研修示范學校、余姚市師訓工作先進學校、余姚市課外文體活動示范學校、余姚市藝術特色項目(聲樂、舞蹈)學校、余姚市示范性家長學校、余姚市交通安全示范學校、余姚市5A級平安校園、余姚市書香校園等數十項榮譽稱號。 學校地址:余姚市朗霞街道朗馬路西路西40號 余姚市朗霞小學章程? (2023年12?月?19日經教職工大會審議,經學校黨支部委員會表決通過,2024?年1?月5?日經余姚市教育局同意備案,自2024?年?1月5日起正式生效) 序???言 余姚市朗霞小學,始辦于清宣統三年(1911),由本鄉大姓(楊、徐、顧、洪)宗祠祠董為本姓子弟執掌興起辦學,辟舍顧宅(現河東顧家祠堂顧鴻逵余屋),命名“成一”學堂。“成一”學堂創辦以來,五次遷校址,十一次易校名。歷經滄海桑田,在風雨中已走過了111年的辦學歷程,造福桑梓以萬計。學校現為朗霞街道中心小學。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切實加強黨對中小學校的領導,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深化教育改革,提升學校治理能力,進一步擴大和落實學校辦學自主權,全面推進依章治校,保障學生與教職工合法權益,全面提高教育教學質量和辦學效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及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學校全稱為余姚市朗霞小學;簡稱朗小;英文譯名為?YUYAO?LANGXIA?PRIMARY?SCHOOL;英文簡寫為:??LANGXIA?PRIMARY?;地址為余姚市朗霞鎮朗霞村;郵政編碼為?315480。 第三條??本校由余姚市教育局舉辦,經余姚市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局登記,業務主管單位是寧波市余姚市教育局。 本校為實施六年制小學教育的全日制公辦教育機構,具有法人資格,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第四條??學校面向朗霞街道朗霞村、楊家村、干家路村、天華村、天中村、新新村及居委等施教區招生,招生對象為滿6周歲適齡兒童、少年。辦學規模為6個年級24個班級,總體不超過?1080人。(2022學年接管原華龍民工子女學校,共10個班級330人,以后逐年減少年級。) 第五條???學校秉承“育人為本、知能合一、立足未來、服務社會”的辦學宗旨。 第六條??以“面向全體、優化基礎、注重特色、和諧發展”為辦學理念,以“以德立校、依法治校、教研興校、質量強校”的治校方針,以“成一”文化引領學校發展,加強科學民主管理,營造良好校園文化氛圍,以寧波市文明校園和浙江省現代化學校創建為契機,全面提升學校辦學面貌。 第七條??以?“成于德、成于行、成于勤、成于健、成于美”五大“成一”課程群為載體,培養“誠實、行一、勤學、健體、尚美”的“成一少年”。 第八條??發揚團結拼搏的精神,秉承百年朗小人敬業奉獻的 務實風格,創建教師團結協作、教學互助的良性競爭氛圍;力求培養師德高尚、業務精良的“成一”教師隊伍。 第九條???學校堅持“和諧校園”、“籃球校園”、“安全校園”、“禮儀校園”、“幸福校園”為辦學特色,以“健康、聰慧、高尚、快樂”為校訓,確定《啟航》為校歌。每年?10?月?6?日為校慶紀念日。確定下圖為校標: 第二章??學校治理結構與運行機制 第十條??學校實行黨組織領導的校長負責制,健全黨組織統一領導、黨政分工合作、協調運行的工作機制。學校黨組織全面領導學校工作,履行把方向、管大局、作決策、抓班子、帶隊伍、保落實的領導職責,支持和保證校長依法獨立負責地行使職權。校長是學校的法人代表,在學校黨組織領導下,依法依規行使職權,按照學校黨組織有關決議,全面負責學校的教育教學和行政管理等工作。 第十一條??學校按《中國共產黨章程》和黨員數量設立黨的基層組織委員會,黨組織關系隸屬于余姚市教育局黨委。黨組織書記主持黨組織全面工作,負責組織黨組織重要活動,督促檢查黨組織決議貫徹落實,督促黨組織班子成員履行職責、發揮作用。學校校長室同時承擔學校黨建工作部門職責。校內專職黨務工作人員比照學校同級行政管理人員落實相關待遇,兼職黨務工作者應該計算工作量。 黨組織依法履行下列主要職責: 1.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貫徹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基本方略,堅持為黨育人、為國育才,確保黨的教育方針和黨中央決策部署在中小學校得到切實貫徹落實。 2.堅持把政治標準和政治要求貫穿辦學治校、教書育人全過程各方面,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團結帶領全校教職工推動學校改革發展,培養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 3.討論決定事關學校改革發展穩定及教育教學、行政管理中的“三重一大”事項和學校章程等基本管理制度,支持和保證校長依法依規行使職權。 4.堅持黨管干部原則,按照有關規定和干部管理權限,負責干部的教育、培訓、選拔、考核和監督。討論決定學校內部組織機構的設置及其負責人的人選,協助上級黨組織做好學校領導人員的教育管理監督等工作。 5.堅持黨管人才原則,按照有關規定做好教師等人才的培養、招聘、使用、管理、服務和職稱評審、獎懲等相關工作。 6.開展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教育,抓好學生德育工作,做好教職工思想政治工作和學校意識形態工作,加強師德師風建設和學校精神文明建設,推動形成良好校風教風學風。 7.加強學校各級黨組織建設和黨員隊伍建設工作,嚴格執行“三會一課”等黨的組織生活制度,發揮基層黨組織戰斗堡壘作用和黨員先鋒模范作用。 8.堅持全面從嚴治黨,領導學校黨的紀律檢查工作,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 9.領導工會、共青團、婦女組織、少先隊等群團組織和教職工大會(教職工代表大會),強化黨建帶團建、隊建,加強學生會和學生社團管理,做好統一戰線工作。 10.討論決定學校其他重要事項。 第十二條??校長依法履行下列主要職責: 1.研究擬訂和執行學校發展規劃、基本管理制度、內部教育教學管理組織機構設置方案。研究擬訂和執行具體規章制度、年度工作計劃。 2.組織開展教學活動和教育教學研究,加強教育教學管理,深化教育教學改革,負責招生、就業和學生學籍管理。 3.加強學生德育、體育、美育、勞動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提高學校思政課教學質量。組織開展學校文化活動和科學普及活動,建設文明校園。 4.研究擬訂和執行學校重大建設項目、重要資產處置、重要辦學資源配置方案,管理和保護學校資產。 5.研究擬訂和執行學校年度預算、大額度支出,加強財務管理和審計監督。 6.加強教師等各類人才日常教育管理服務工作,依據有關規定與教師以及內部其他工作人員訂立、解除或終止聘用合同。 7.做好學校安全穩定和后勤保障工作。 8.組織開展學校對外交流與合作,加強學校與社會、家庭的聯系,形成育人合力。 9.向學校黨組織報告重大決議執行情況,向教職工大會(教職工代表大會)報告工作,支持群團組織開展工作,依法保障師生員工合法權益。 10.履行法律法規和學校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 第十三條??學校應按有關規定建立健全學校工會、婦委會、共青團、少先隊、民主黨派等組織,支持其正常工作的開展,保障其作用的發揮。 學校建立以教師為主體的教職工(代表)大會制度,保障教職工參與學校民主管理和進行民主監督。 教職工(代表)大會行使審議建議權、審議通過權和評議監督權。凡與教職工利益直接相關的福利和校內分配實施方案以及有關教職工聘任、考核、獎懲的辦法,須經教職工(代表)大會審議通過。 學校建立教育工會作為教職工(代表)大會的工作機構,維護教職工的合法權益。 第十四條??學校依據規定設置黨(校)務辦、教導處、教科室、少先隊大隊部和總務處等職能部門,分別承擔相應的管理職能。 第十五條??學校根據發展需要和辦學特色,可以設置由政府有關部門、舉辦單位、事業單位、服務對象以及其他社會組織代表組成的學校理事會、教育議事會、學術委員會、家長委員會等,作為學校的決策、咨詢或協調機構,應當制定相應章程,明確產生方法、人員構成、任期、職權和議事規則。 第十六條??黨組織委員會會議是學校議事決策機構,在充分醞釀提議、調研與征求意見的基礎上,對事關學校改革發展穩定、師生員工切身利益及黨的建設等重大問題進行決策。校長辦公會議(校務會議)是學校行政議事決策機構,研究提出擬由學校黨組織討論決定的重要事項方案,具體部署落實黨組織決議的有關措施,研究處理教育教學、行政管理等工作。黨組織委員會會議和校長辦公會議堅持科學決策、民主決策、依法決策,堅持民主集中制原則。學校黨組織會議、校長辦公會議(校務會議)的重要議題,黨組織書記、校長應在會前溝通醞釀,意見不一致的議題暫緩上會。 屬教職工(代表)大會職權范圍的事項,應提交教職工(代表)大會審議。 第十七條??學校建立健全信息公開制度。學校實行校務公開,切實保障教職工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同時向社會公開學校相關信息,以適當方式為學生及其家長了解學生的學業成績及其他有關情況提供便利,接受社會、家長的監督。 學校建立健全檔案管理制度。學校建立檔案室,加強各類檔案資料的收集、整理和歸檔工作。各職能部門做好資料的工作。 第十八條??學校應按有關規定建立健全學校工會、婦委會、共青團、少先隊、民主黨派等組織,支持其正常工作的開展,保障其作用的發揮。 第十九條?學校建立健全校內申訴制度,分別成立校內教師申訴處理委員會和校內學生申訴處理委員會,明確受理申訴的部門和程序,保障學生和教職工的合法權益。 學校建立健全爭議調解機制。通過勞動(人事)爭議調解委員會,就教職工與學校的勞動(人事)爭議進行調解,當事人當事人對調解意見不滿意的,按有關規定辦理。 第二十條??學校建立健全平安校園制度,制定校園安全應急預案,定期開展安全教育,組織安全演練,加強校舍、交通、消防、飲食衛生、健康、治安以及教育教學安全管理,防范安全事故發生。 學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投保學生意外傷害校方責任險,鼓勵學生自愿參加人身意外傷害保險。發生校園意外傷害事故,立即啟動相關應急預案,及時救助受傷害學生,并依法進行善后處理。 第二十一條?學校依法接受教育、財政、稅務、審計、監察等政府管理部門的監督,接受社會、家長的監督,聽取社會各界對學校工作的意見和建議。 第三章?教育教學管理 第二十二條?學校建立健全年級組、教研組、備課組等教育教學基層管理機制。 年級段(主任)負責本年級的德育、教學工作,統籌教師分工與管理、年級教育活動、學生管理工作等。 教研組長負責領導、組織教師進行集體教學研究。教研組定期開展教學研究活動,按學校安排參加各種培訓和學術活動,貫徹落實教學計劃,完成各項教學任務。 備課組長負責組織本組教師進行集體備課和教學研究活動,完成教育教學任務。 第二十三條??學校認真貫徹《中小學德育工作指南》,依據“立德樹人”的要求,學校德育工作以學習并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教育為主線,以課堂教學為主渠道,以校園文化活動為載體,以建立健全學校、家庭、社會三結合為育人機制,遵循學生的成長規律,適應學生的身心發展,努力培養“誠實、行一、勤學、健體、尚美”的“成一少年”。學校成立德育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學校德育工作的研究、決策和落實,分管校長負責學校德育工作管理,教導處、大隊部和年級組根據學校德育工作計劃,負責組織實施。全校教職工要在學校管理、學科教學和校園環境建設中滲透德育,營造人人都是德育工作者的育人氛圍,形成“教書育人、管理育人、服務育人、環境育人”的良好局面。 第二十四條??班級文化是班級精神面貌、學生思想狀態的綜合體現,它具體體現在學生的品行、習慣、紀律、學習、生活等各個方面。學校加強對班級文化建設的指導與督促。班主任認真貫徹落實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黨的教育方針和學校的“三風一訓”、學期工作的要求,充分發揮學生主人翁精神,主動建構有特色的班級環境文化、制度文化、行為文化、精神文化,建設優秀班集體,熏陶和培育學生完全人格。 第二十五條??學校在構建具有學校特色的“成一”拓展性課程體系的前提下,著力發展以籃球為代表的特色精品社團活動。 學校社團的日常運營、管理與考核評價由教務(導)處統籌負責,以學期為單位,將社團輔導工作計入學期工作總量,納入年度績效考核指標。 第二十六條??學校貫徹國家課程、地方課程和校本課程三級管理體制,認真執行國家和地方課程計劃,遵循課程改革原則,積極開發校本課程,逐步形成具有本校特色的“成一”課程體系。 學校按照課程設置標準實施教育教學,確保開齊課程,開足課時。 學校充分發揮學科課程和綜合實踐活動課的整體功能,尊重人的成長規律和教育規律,對學生進行德育、智育、體育、美育和勞動教育,促進學生全面發展,學有所長。建立勞動教育清單制度,明確家務勞動、校內外勞動時間和要求,有針對性地培養學生學會?1?至?2?項生活技能,將勞動?素養納入學生素質綜合評價。 第二十七條??學校采用班級授課制,教學組織形式國家課程為坐班制,地方課程、校本課程整合成“成一”拓展性課程,實施坐班與走班相結合的課堂教學。 漢語言文字為學校的基本教學語言文字,學校使用全國通用的普通話和規范字。 學校嚴格按照國家和上級教育行政部門頒發的課程方案設置課程。堅持各項教學常規制度,加強教學管理。嚴格按各科教學規范和學校其他有關規定進行教學活動。 認真貫徹落實國家“雙減”政策和中小學生“五項管理”規定,全面壓減作業總量和時長,統籌實施作業管理,加強作業設計研究,合理控制作業總量,強化作業批改與反饋,利用大數據分析提升作業的針對性和有效性。減輕學生過重作業負擔,把減負落實到學校教育教學全過程;大力提升教育教學質量,確保學生在校內學足學好;提升學校課后服務水平,滿足學生多樣化學習需求,促進學生生動活潑學習、健康快樂成長。 更新評價觀念,創新評價方式方法,研究推進體現表現性評價理念的學習過程評價,促進“學-教-評”有機銜接。堅持發展性評價原則,注重對學習過程的觀察、記錄與分析,倡導基于證據的評價,關注學生真實發生的進步,積極探索增值評價。創新德智體美勞過程性評價辦法,推廣動手操作、作品展示、口頭報告、項目任務等多種方式的實踐測評。倡導評價主體多元化,探索協商式評價,重視評價雙方對話交流與形成評價標準中的學習意義。利用人工智能、大數據等現代信息技術創新評價工具,積極探索教育評價數字化改革。 第二十八條??學校充分發揮學科課程和綜合實踐活動課的整體功能,尊重人的成長規律和教育規律,對學生進行德育、智育、體育、美育和勞動技術教育,促進學生全面發展,學有所長。學校每學年通過體育節、藝術節、科技周、安全周、籃球文化競技周、勞動周等課程的教學,促進學生綜合素養的提升。???? 學校組織教師積極推進教學改革,探索符合素質教育要求的各種教學模式,逐步形成學生主動參與、合作交流的適合學生學習方式,努力提高學生的學習能力,為學生的終身發展打下扎實的基礎。 第二十九條??學校嚴格執行有關學校體育、衛生工作的法規規章,通過日常體育活動以及各類體育競賽活動增強學生體質,開展健康教育,培養學生良好的衛生習慣、健身習慣與基本的運動技能。學校通過體育課、大課間活動等保證學生每天一小時體育活動時間,每年舉辦二次體育運動會活動和多次體育單項比賽。 學校建立衛生保健室,建立學生健康檔案,定期體檢,預防傳染病、常見病及食物中毒。學校完善衛生工作制度,不斷改善環境衛生條件,建設無煙學校。 第三十條??學校建立心理健康輔導室,專人負責,建立心困生心理健康檔案,定期組織心理教育輔導講座或活動,創設“知音”信箱等特色心理服務,促進學生身心和諧發展。 第三十一條??學校重視校園節日活動,三月科技節、四月讀書節、五月體育節(含籃球周)、十一月勞動周、十二月文化藝術節,讓學生沉浸在豐富的校園文化生活中,激發學生興趣,提高體藝、科技、勞技等“五育融合”的綜合學習能力,提高綜合素養。 第三十二條???學校以“智慧校園”建設為契機,從智慧環境建設、課程資源開發、推進智慧應用三方面著手,深入推進學校教育信息化建設與管理。 第三十三條??學校營造民主、自由、科學的研究氛圍,積極組織教師推進教學改革和實驗,探索符合素質教育要求的各種教學模式,逐步形成學生主動參與、合作交流的適合學生的學習方式,努力提高學生的學習能力,為學生的終身發展打下扎實的基礎。 第四章??學生 第三十四條??凡按有關規定被本校錄取或轉入本校學習的學生,即取得本校學籍。? 第三十五條??學生享有下列權利: (一)參與學校組織的各種教育教學活動,使用學校提供的教育教學資源; (二)參與學校、班級管理,評議學校工作和教師的教育教學工作; (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獲得獎學金、助學金; (四)在品行和學業成績上獲得公正評價,完成規定的學業后獲得相應的學業證書; (五)對學校給予的處分或處理有異議,對學校、教職工侵犯其受教育權、人身權、財產權等合法權益的行為,依法提出申訴或提起訴訟;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第三十六條???學生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一)遵守法律法規,遵守《中小學生守則》,遵守學校章程及規章制度,遵守公共秩序和學生行為規范要求; (二)尊師愛校,團結同學,參加集體活動,促進身心健康,養成良好品行; (三)努力學習,完成規定的學習任務; (四)承擔在學生自治活動中當選職務的相應職責; (五)愛護學校提供的教育教學資源;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三十七條??學校建立健全學籍管理制度,學校按照省、市有關學生學籍管理的規定實行學籍管理,健全學籍檔案,嚴格轉學、休學、復學等手續程序。 學校對修完修學年限內規定課程且綜合素質、學科學習業績合格的學生,準予畢業。 第三十八條??學校建立學生成長檔案,對學生實施綜合素質評定,促進學生全面發展。每學期評價結果記入學生個人檔案。 第三十九條??學校對德智體美勞諸方面均表現突出、在某方面有突出成績或進步顯著的學生,予以表彰和獎勵,并記入學生本人檔案。 學校對違反校紀校規的學生予以批評教育,并可對情節嚴重者給予相應處分。 第四十條??學校對偏遠地區、路途遙遠無法當日往返上學的學生,提供必要的、符合國家標準的膳食條件。學校為全校師生提供午餐服務。 第四十一條??學校對符合入學條件而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通過助學金等形式提供資助。 第四十二條??學校建立少先隊組織,在輔導員及大隊部的指導下組織開展學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等教育實踐活動,保障學生自主管理和學生合法權益。學生干部一般通過民主選舉產生。 學校設立少先隊大隊維權部,作為小學生維權組織,落實公民意識教育。 第四十三條??學校建立健全學生評教、評校制度,支持學生參與班級和學校的民主管理與監督。 第四十四條??為保障學生在校期間的合法權益,學校及教職工應當做到: (一)平等對待學生。關注學生個體差異,因材施教,促進學生充分發展。不得歧視學生。 (二)尊重學生人格。不得對學生實施體罰、變相體罰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嚴的行為,嚴禁用諷刺、威嚇等方式給學生心理造成傷害。 (三)尊重學生隱私。保護學生個人信息,未經學生及其監護人同意,不得隨意使用、披露學生個人隱私。 (四)不得非法收繳學生財物。為保護學生安全、保障校園秩序,可以對學生違紀的相關物品采取必要措施予以處理,但應及時與監護人聯系。 (五)不得隨意處分學生。處分學生應當依據法律法規及省、市教育行政部門有關學生學籍管理的規定,聽取學生及其監護人的意見,并舉行聽證。 第五章??教職工 第四十五條??學校執行國家教師資格制度、公開招聘制度和教師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制度,依法實行學校用人制度。 學校根據編制部門核定的編制數額、崗位數和崗位任職條件及教育行政部門、學校相關規定聘用教職工,公開招聘,競爭上崗,對聘用人員實行崗位管理和績效工資制度。 第四十六條??教師享有下列權利: (一)開展教育教學活動,從事教育教學改革和實驗; (二)參加教育教學科研、學術交流,加入專業學術團體,在學術活動中充分發表意見; (三)指導學生學習和發展,評定學生品行和學業成績; (四)按時獲取工資報酬,享受國家規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的帶薪休假; (五)通過教職工(代表)大會或其他形式參與學校管理,對學校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對學校重大事項有知情權;對不公正待遇或處分有申訴權; (六)使用學校設施設備、圖書音像資料及其他教育教學用品; (七)參加進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訓; (八)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第四十七條??教師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一)遵守法律法規、職業道德規范、學校章程及規章制度,為人師表,忠誠于人民教育事業; (二)貫徹國家教育方針,執行學校工作計劃,履行教師聘約和崗位職責,完成教育教學工作任務; (三)對學生進行思想品德教育以及文化知識教育,組織、帶領學生開展有益的社會活動; (四)弘揚愛心與責任感,關心、愛護全體學生,尊重學生人格,促進學生在德、智、體、美等方面的全面發展; (五)制止有害于學生的行為或者其他侵犯學生合法權利的行為,批評和抵制有害于學生健康成長的現象; (六)踐行以生為本理念,終身學習,與時俱進,不斷提升育人水平。 第四十八條??其他職工按照合同履行崗位職責,學校依法保障其合法權益。 第四十九條??學校制定教師專業發展、師訓計劃,鼓勵和支持教師參與學術研究、考察交流和進修培訓,促進教師專業成長。 第五十條??學校保證教職工工資、保險、福利待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逐步改善教職工的工作條件和生活條件,幫助解決教職工遇到的實際困難。 第五十一條??學校建立健全班主任選配、聘任、培訓、考核、評優等制度,切實加強班主任隊伍建設,提升敬業精神、教育理念和業務能力。 教師應當遵照《中小學班主任工作規定》,履行職責,完成任務,享受相應待遇與權利。 第五十二條??學校建立教職工業務檔案,每年對教職工的職業道德、工作能力、工作態度和工作績效進行考核,考核結果作為續聘、轉崗、解聘、晉升工資、實施獎懲等的依據。 學校將師德表現作為教師考核、職務評聘、進修深造和評優評先等的首要內容。 第五十三條??學校對在教育教學、科研、管理服務等方面表現優異、業績突出者予以表彰和獎勵。 學校對違反校紀校規和合同,或在工作中造成失誤和不良影響的教職工,視情節輕重,按照有關規定予以批評教育和懲處。有違約情節的,違約方須依據聘用合同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第六章??學校資產 第五十四條??學校開辦資金為人民幣?779萬元。學校具體經費來源包括財政補助收入等。 第五十五條?學校資產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學校對侵占校舍、場地、設施等的行為和侵犯學校名稱權及無形資產的行為,應積極履行國有資產管理職責,依法追究侵權者的責任。對學校財物造成損壞的應當依法賠償。 第五十六條???學校建立健全財產、物資管理制度,建立賬目,落實專人管理,定期清點,及時做好變更、增減手續。 學校向教職工和學生提供符合國家安全標準的教育教學設施設備,有計劃地進行學校基本建設和維護修繕工作,并及時檢查、維修,消除安全隱患。 學校加強對體育館、科學館、圖書館、實驗室、勞技室、計算機房等專業設施的管理,充分發揮教學設施、儀器設備、體育器材、圖書音像資料的使用效益,防止設備設施的閑置和浪費。 第五十七條?學校如遇因政府規劃調整等不可抗拒因素而需要遷址、合并、分立或終止時,應當及時制訂保護學校資產安全的方案,并依法進行資產清算。 第五十八條?學校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實行黨組織領導的校長負責制,校長在學校黨組織領導下,依法依規管理財務工作,對財務資料的真實性和完整性負責。 學校執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配備具有專業資格的會計人員,依法進行會計核算,建立健全內部會計監督制度,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完整。 學校依法向政府部門提出年度預算安排意見,經批準后執行,并接受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和財政、稅務、審計、監察等相關職能部門的監督。 第五十九條??學校嚴格執行收費政策,規范收費行為,按照有關部門確定的項目和標準收費。各項收入按照有關規定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 第六十條??學校依法接受社會各界的捐贈,建立健全受贈財產的使用制度,加強對受贈財產的管理并接受社會監督。 第七章??學校與家庭、社會 第六十一條??學校主動與社會、家庭聯系溝通,加強學校、家庭、社會密切配合的育人體系建設,形成教育合力。 學校根據教育教學需要,可聘請兼職教師、校外學生輔導員、法治副校長、法律顧問等。 學校建立德育、科普、法治、社區等各類教育基地,定期組織開展校外教育實踐活動。 第六十二條??學校遵循民主、公開、自愿的原則,組織家長選舉成立家長委員會,在學校的指導下履行參與學校管理、參與教育工作、溝通學校與家庭等職責。 學校建立與家長委員的聯席會議制度,通報學校發展規劃及其進展、教育教學工作情況,聽取家長委員會的意見和建議,取得支持和幫助。 第六十三條??學校依靠家長委員會辦好家長學校,制定教學計劃,定期開展活動,加強對家庭教育的指導。 學校建立教師與家長的日常聯系機制。教師特別是班主任應密切聯系家長,做好家庭訪問工作,形成家校教育合力,促進學生健康成長。 第六十四條???學校通過加強內部建設,樹立良好的公共形象,在相應區域內發揮積極作用,服務于學習型城市建設。 學校配合社區開放校內文化設施和體育場地。學校依托社區,開發社區教育資源,開展社會實踐活動,為學生創造服務社區和實踐體驗的機會。 第六十五條???學校依靠街道辦事處、社區、派出所、衛生院等共同開展校園及周邊地區的綜合治理工作,加強對行為偏差學生的教育,建設平安文明校園。 第六十六條???學校建立校友會組織,發揮校友的宣傳、橋梁、教育、助學、咨詢等作用,促進學校發展。 第六十七條??學校開展校際互動合作,不斷擴大對外交流,拓展教育視野,提升辦學水平。 學校開展國際教育合作與師生交流,加強與港澳臺地區教育合作與師生交流,聘請外籍教師和港澳臺地區教師,面向世界推進教育理念、教育內容、教育方式的創新優化。 第八章??附??則 第六十八條??學校建立健全本章程統領下的學校規章制度體 系。如《中共余姚市朗霞小學黨組織委員會會議議事規則》、《余姚市朗霞小學校長辦公會議議事規則》的制定依據就是《中國共產黨章程》等法規和《余姚市朗霞小學章程》的有關規定。規章制度的立、改、廢均依照民主程序進行。 第六十九條??本章程經學校教職工(代表)大會審議,學校決策機構通過,并經余姚市教育局同意,報登記管理機關備案之日起生效實施,章程正式文本應當自備案之日起15日內發布,向學校內部和社會公開。? 第七十條??本章程未盡事宜按照法律法規及上級規范性文件政策執行。如有抵觸處,以法律法規及上級規范性文件為準。 第七十一條??本章程的修改需由校務委員會或?1/3?以上教職工(代表)大會代表提議方可進行,經教職工(代表)大會審議,學校決策機構通過,報教育局同意備案后生效。 第七十二條??本章程由學校決策機構負責解釋。 招生范圍 : 1.戶籍在朗霞街道天華村、天中村、朗霞村、楊家村、干家路村、新新村及戶籍在崇文社區居住在上述區域的適齡兒童。 2.符合條件的流動人口隨遷子女:朗霞村、楊家村、干家路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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