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穩進提質系列二 |寧波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寧波市貫徹落實扎實穩住經濟一攬子政策措施實施方案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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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區(縣、市)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屬駐甬各單位: 現將《寧波市貫徹落實扎實穩住經濟一攬子政策措施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組織實施。 寧波市人民政府 2022年6月15日 寧波市貫徹落實扎實穩住經濟一攬子 政策措施實施方案 為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疫情要防住、經濟要穩住、發展要安全”的要求和國家、省扎實穩住經濟一攬子政策措施,按照全面頂格、能出盡出、精準高效的原則,結合寧波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1.加大稅收支持力度。嚴格執行國家新擴圍行業實施存量和增量全額留抵退稅政策。 2.進一步減免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除國家、省已出臺的政策外,對受疫情影響嚴重的住宿餐飲、文體娛樂、交通運輸、旅游四大行業企業自用房產、土地減半征收2022年度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 3.加大政府采購支持中小企業力度。提高中小企業預留采購份額,降低中小企業參與政府采購門檻。鼓勵采購單位根據項目特點、供應商誠信等因素免收履約保證金或降低繳納比例。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項目收取履約保證金的,最高繳納比例下調為不超過合同金額的1%。 4.擴大實施社保費緩繳政策。對受疫情影響生產經營出現暫時困難的所有中小微企業,以單位方式參保的個體工商戶,餐飲、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鐵路運輸等5個特困行業和國家規定的其他特困行業,實施階段性緩繳三項社保費,緩繳期限延長至2022年底,其中5個特困行業工傷、失業保險費緩繳期限不超過1年。 5.加強金融紓困幫扶。單列應急融資規模額度,給予中小企業應急融資支持。對受疫情等影響暫時經營困難的企業,采取無抵押貸款、延期還款、分期還款、展期、無還本續貸等措施。降低綜合融資成本,轄內金融機構實施減費讓利,鼓勵市內法人銀行機構為受疫情影響較大的企業減免利息。 6.加大重點領域金融扶持。商業銀行等金融機構繼續按市場化原則與中小微企業(含中小微企業主)和個體工商戶、貨車司機等自主協商,對其貸款實施延期還本付息,做到應延盡延,本輪延期還本付息日期原則上不超過2022年底。對延期貸款堅持實質性風險判斷,不單獨因疫情因素下調貸款風險分類,不影響征信記錄,并免收罰息。創新設計金融產品,加大金融支持力度,用好聯合會商幫扶機制。指導金融機構、國有企業和產業鏈供應鏈核心企業支持小微企業應收賬款質押等融資,以供應鏈融資和政銀企合作支持大中小微企業融通發展。 7.加大經營用房租金減免力度。鼓勵各類經營性房產業主在疫情期間為受困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減免租金,對減免租金的經營性房產業主,按實際免租月份或折扣比例相應減免2022年租金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商會、協會、事務所承租國有房屋可視同小微企業納入房屋租金減免范圍。 8.降低企業運營成本。延續實行用電、用氣、用水“欠費不停供”政策,受疫情影響嚴重、生產經營確有困難的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所欠費用緩繳期限延長至6個月,緩繳期間免收欠費滯納金。2022年,中小微企業寬帶和專線平均資費再降10%。對本市營運貨車年度“三檢合一”檢測費給予一定補助。對受疫情影響的電影院,按照實有座位數量給予一定補助。 9.加大穩崗支持力度。優化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政策,將大型企業返還比例提高至50%。受疫情嚴重影響暫時無法正常生產經營的參保企業按標準發放一次性留工培訓補助。企業招用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簽訂勞動合同并參加失業保險的,按1500元/人的標準發放一次性擴崗補助,與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不重復享受。 10.加強穩企穩崗財政金融支持。創新推出“薪資保”“穩業保”“靈活保”等組合式財政支持穩就業政策性金融產品。 11.加大消費市場撬動力度。擴大消費券發放,加大對家電、汽車、家具等大宗消費品的消費優惠力度;持續擴大消費引流,通過體驗性消費券等舉措,吸引更多商流、客流。鼓勵轄內銀行機構年內開展發放消費券、數字人民幣紅包、刷卡優惠等促消費活動。 12.激發消費市場活力。支持符合條件的旅行社及相關運營機構等承接中小學校研學實踐教育、社會實踐等活動。全面落實好對符合條件的一定金額及一定排量以下乘用車減征車輛購置稅政策;對符合條件的二手車交易減按0.5%征收增值稅。加大消費促進投入力度,進一步激發備案非標電動自行車提前淘汰置換參與方積極性。 13.加速推進重點領域投資。加強新增專項債券項目謀劃。推進鄞江堤防、清溪水庫等重大水利項目建設。引導農業經營主體和社會資本投向溫室大棚、倉儲保鮮等現代設施農業建設,提高糧食等重要農產品應急保供能力。推動通蘇嘉甬鐵路、杭甬復線三期等項目年內開工,推進甬舟高速復線、北侖鐵路支線復線等項目前期取得實質性進展;加快全域“四好農村路”建設。推進鄞州大道等一批快速路項目建設;謀劃實施22個新建類和55個舊改類未來社區;推進“凈空”工程。加強物流基礎設施配套建設,持續打造國家物流樞紐。 14.穩定和擴大民間投資。加快謀劃推進一批民間投資重大產業項目,積極爭取列入國家“十四五”重大工程。充分發揮政府基金“四兩撥千斤”作用,推廣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模式,探索生態環境導向的開發模式(EOD)與基礎設施領域不動產投資信托基金(REITs)試點。 15.推動外貿外資高質量發展。充分釋放《區域全面經濟伙伴關系協定》等自貿協定政策紅利,持續提升外貿發展水平。擴大中小微外貿企業出口信用保險承保覆蓋面和規模,對符合條件的中小微企業降低保險費率10%。促進進口貿易創新發展,優化進口通關服務;統籌原油、煤炭等大宗商品市場需求和充實儲備需要。在嚴防境外疫情輸入前提下,為涉外商務人員提供便利化綜合服務。 16.兜牢社會民生安全底線。完善糧食保障政策,提高稻谷最低收購價,落實好最低收購價執行預案。加強社會民生保障,認真執行社會救助和保障標準與物價上漲掛鉤的聯動機制,及時足額將價格臨時補貼發放到困難群眾手中,確保低收入群體基本生活水平不因物價上漲而降低。進一步完善重要民生商品價格調控機制,做好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穩價工作。 本實施方案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方案中相關條款已明確施行時間的,從其規定;與其他同類政策措施按就高不重復原則執行。施行期間,國家、省出臺或調整相關支持政策的,按新政策執行。相關實施細則由相關單位同步制定實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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